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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总则
(一)为保障我校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弘扬扶危济困、扶贫助学的传统美德,经校务会研究决定,在全校范围内常年开展“送温暖献爱心”活动,以资助我校贫困学生,而设立《柳州二职校贫困学生救助基金》。
(二)资金来源:全校师生员工捐款及学校给予的部分专项拨款。
(三)《柳州二职校贫困学生救助基金》用于我校因突发疾病或突发事件受伤需应急救助的经济困难学生。
(四)为充分发挥《柳州二职校贫困学生救助基金》的积极作用,特成立《柳州二职校贫困学生救助基金》管理小组。管理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黄昆平副校长担任,组员为潘钟萍、秦仲岳、蒙安生,基金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。
二、管理办法
(一)筹集的资金专门开设“基金专户”,实行专款专用,对救助基金实行封闭管理;
(二)基金存折、密码和帐目分由三名组员掌管,实行帐款分开。经组长签字,方可动用本基金;
(三)学生动用本基金后,由班主任向其家长出示医治支票,归还基金。如该生家庭经济,暂时无法偿还,则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,经组长、校长层层审核特批后,方可延时归还。
三、救助对象
(一)非住校经济困难学生
(二)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突发疾病需送往医院救治者;
(三)住校学生在校住宿期间突发疾病需送往医院救治者;
(四)因校园突发事件受伤急需送往医院救治的贫困学生。
四、发放办法
(一)由垫资老师将学生医治发票及相应报告上交基金小组组长审核;
(二)经基金小组审核后,将报告转交基金小组组长签字;
(三)由基金管理小组相关组员提出金额应急;
(四)向学生家长征还基金。
柳州二职校学生工作处
二00五年十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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