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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更好地贯彻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接着学生自理、自治能力,使之自我控制、自我监督、自我评价人,发扬优点,勇于进取,努力达到“四有”新人的目标,特制定学生思想品德量化考核的实施办法,具体细则如下:
1、德育考核成绩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办法,定量考核采用百分比记分法,定性考核要求写出与之相应的评语。
2、每学期开始,学生每人的基本为70分,然后根据其表现采用加分或扣办法累计积分,并写出相应的评语,原采用“等级”评定操行成绩将取消。
3、期评德育积分在100分者给予表彰鼓励;积分不满95分者,不得评为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员”或参加奖学金评比;积分不满70分者,不得参加助学金评比;积分40分至59分者,给予警告处分,并通知家长到共同教育;积分20—39分者,给予“严重警告”处分;20分以下者或全部德育扣完者,“记过”处分;积分为负分者,根据《职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的规定》和学校行政会议的决定,给予留校察看等应有的处分。
4、两学期的积分平均分为学年德育成绩,学年德育积分70分者,经本人申请、班委讨论同意、班主任签署意见,送学校审批同意后,可取消因积分不及格所受处分。(如该生曾被处分过)。
5、三年或四年的积分平均分为德育毕业成绩,若最后一个学期积分85分以上者,德育成绩平加5分,至100分为限,德育毕业成绩不及格者,学校不发毕业证书,不向高一级学校或用人单位推荐。
6、德育成绩或常年成绩超百分者,给予德育标兵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,仍以100分作为成绩记入学籍档案。
7、考核细则:
(1)有下列情况者,给予加分。
①一周内无迟到、早退、旷课、加1分,全学期保持全勤者加5分。
②被评为“三好学生”加10分;评为校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加8分;评为校单项积极分子加4分;评为市级“三好学生”加15分,评为市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团员”加10分;评为自治区给“三好学生”加20分。
③受市一级奖励的加5分,学校奖励的加3分,班级奖励的加2分。
④拾金不昧的典型的学生加5分。
⑤关心他人,助人为乐,持之以恒行为突出者加2-10分。
为学校争得荣誉者
⑥获区级竞赛1-8名,加15-5分。
市级竞赛1-6名,加8-3分。
校级竞赛1-3名,加4-2分。
⑦对坏人坏事敢于揭发和斗争每次加2-5分,见义勇为者,每次加10-20分、
⑧讲文明、有礼貌、尊敬师长加3分。
⑨班干、团干、组长、科代表忠于职守,积极完成任务成绩显著加2-5分。
⑩稿件被学校采用一篇加1分。
⑾期末考试各科总成绩名列班上前五名者加5分。
⑿体育达标者加5分。
⒀劳动表现积极,期末加5分。
⒁一学期无违法违纪行为者加5分。
(二)有下列情况者,给予扣分。
(1)、受学校处分:留校察看扣30分,记过扣20分,警告扣10分。
(2)、受点名批评扣4分,班批评扣2分,上课教师批评扣1分。
(3)、有偷、赌、斗、殴、辱骂老师或师傅;谈论庸俗低级下流故事、传唱黄色歌曲,撕毁他人信件,抄、传看色情、凶杀、迷信的坏书和录相,谈恋爱,耍流氓行为之一者,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,如不处分扣10分。
(4)、不尊重老师,不接受老师教导,无理顶撞老师或师傅一次扣5-10分。
(5)、抽烟一次扣10分,并给予警告处分。
(6)在校园内赌博的(打扑克者均按照赌博记),一次扣15--20分,并给予警告处分。
(7)攀爬围墙、楼房一次扣10分,并给予警告处分。
(8)、旷课一节扣5分。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,两次教育不改者扣2分,依此类推。
(9)、不遵守社会公德、对外宾不讲礼貌,破坏学校荣誉者扣8分。
(10)、随意攀摘花草树木,损坏公物不主动承认,除按价赔偿外,扣2-10分。
(11)、缺交一次作业扣2分,无故迟交一次作业扣1分。
(12)、惹是生非,语言污秽,侮辱人格每次扣1-5分。
(13)、乱丢果皮、杂物、乱吐痰影响卫生每次扣1-5分。
(14)、涂擦黑板通知、乱画刻墙壁、黑板和课,撕毁报纸发杂志、布告、在名胜古迹或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,一次扣10分。
(15)、考试作弊者,按所受处分扣分。
(16)、仪表有不符合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要求,经教育一次不改者扣3分,两次教育不改者扣6分,依此类推。
(17)、实习、见习时违纪操作规定,不听指挥,外出参观学习不守纪律一次扣3分。
学习时间随便离开教室、乱下位、下棋或吵闹影响他人学习一次扣4分。
不参加眼保健操一次扣3分。
不参加课间操一次扣3分
不参加集体劳动一次扣5分,值日生工作不负责任每次扣1-2分。
(16)、升国旗、奏国歌不肃立,态度不严肃者,一次扣5分。
(17)、不经父母或家里主要人员同意,晚上私自在外留宿,经发现一次扣10分,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分。
(18)、不遵守交通规则,无票搭乘车船,经发现一次扣5分。
(19)、有小偷小摸、打架行为者一次扣30分,并给予相应的处分。
(20)、不按学校规定佩戴校徽、团徽,穿着校服,一次扣1分,两次教育不改者扣2分,依此类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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