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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工作处是校长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行政管理的职能机构。其常规职责如下;
一、
拟定并实施学生工作计划,做好学生工作总结。
1、
全校性学生思想教育活动计划。
2、
全校性学生管理工作计划。
3、
学生工作期终、年终总结。
4、
学生工作方面(如体卫、校园文化建设、国防教育、安全工作等)需要上报相关上级部门的各类工作总结。
二、聘任、指导班主任工作。
1、协助校长聘任班主任,并制定对班主任的管理规定、考核办法,实施对班主任的考核、评价、管理,做好评比“优秀班主任”的工作。
2、审核班主任工作计划、检查各班级管理工作及学生的思想教育。
3、定期召开全校性的班主任例会和工作培训会、经验介绍会,不断提高班主任的组织能力和管理班级能力。
三、会同各专业部共同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。
1、
协助专业部做好违反校纪校规的思想教育工作。
2、
抓好学生常规纪律及学校各项纪律的检查落实工作。
3、
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学生违纪处理工作。
4、
做好对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先进班集体”、“进步班级”、“优秀学生”、“进步学生”的申报、评比、表彰工作。
5、
做好学生奖学金、助学金的申报、审核、发放工作。
四、全校性安全保卫工作,加强对门卫、自行车保管员的管理。
五、按照上级要求,做好新生学籍资格的申报工作,并管理好历届学生档案资料,办理学生休学、复学、退学、转学事宜。
六、办理、核发学生毕业证。
七、内宿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八、会同卫生室做好全校的卫生工作,组织对教室、清洁区的卫生检查、督促和评比。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和卫生保健工作。
九、会同体育教研组做好全校的体育工作。
十、组织全校性活动(如校运会、艺术节、课外活动)的各项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升旗仪式、劳动实践周、教师晚上值班的安排。
十二、密切学校与部队联系,负责军警共建工作,负责和指导学生军训工作。
十三、指导、检查学生会的工作。 |